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特急
遂疫应指办发〔2020〕3号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日来,全国、全省,包括我市都已经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第二代病例,为严格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有效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全力减少二代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分散办公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可通过OA、“遂政钉”等现代化办公手段和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有疫情防控任务的重点单位除外),尽可能减少面对面请示、汇报或衔接工作。实行分散办公的单位,要制定“在岗上班、在家办公、休年休假”三张清单。在家办公和休年休假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遇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要求返回岗位。
二、有序复工复产
对已复工的特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其他企业复工按照《遂宁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生产性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遂工业办〔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加强会议管理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严禁召开大型集中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应通过“遂政钉”、电视电话等方式召开;确需召开小型集中会议的,要尽力缩小参会范围、压减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实名签到登记。
四、统筹安排年休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没有参与重点防控工作的单位,在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序推进的前提下,可自2020年2月3日起统筹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休2020年年休假和补休2019年年休假,拟年休人员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五、关闭职工食堂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倡导干部职工回家用餐,各单位自办食堂予以关闭。合理保障应对疫情工作人员用餐,用餐人员自带餐具,取餐后回工作岗位分散用餐。
六、排查重点人员
严格排查最近14日内到过省外,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干部职工;最近14日内与从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较重地区来遂人员有接触的干部职工;目前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干部职工。如有发现,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自我隔离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返回工作岗位。
七、做实消杀工作
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定时对工作区域、办公室场地、会议室、走道、楼梯、电梯、空调出风口等区域进行防疫消杀。设置“一次性口罩回收点”,明确专人做好废弃口罩回收、处置等工作。
八、强化自我防护
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一律佩戴口罩,进入工作区域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来访目的等信息,提倡个人记录每天密切接触人员情况。严禁组织或参加一切形式的聚餐聚会,不去人群聚集场所。
九、严格执行指令
坚决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指令和措施,宣传科学的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
十、坚持率先垂范
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率先执行,实行各级一把手负责制。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