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这些活动不得举办!一律暂停!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近期,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履行报备义务。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发生的设区市及境外来(返)遂人员和“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南京市、张家界市、郑州市、扬州市、常德市等疫情重点城市来(返)遂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三、加强风险区未划定时人员管理。省内或省外发生本土疫情后,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时,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遂人员,立即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并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1次核酸检测。对能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不再检测。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要全面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社区管理期间,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电影院、剧场、游戏厅、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居民小区(院落)等应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等措施。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
五、减少人员聚集。未经许可的线下大型会议、培训、赛事、演出、节庆活动、聚集性宗教活动一律暂停举办。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峰”措施,停止本市旅游团组团出游,暂停外地旅游团到遂宁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麻将馆、KTV、酒吧、室内景区等聚集性场所严格控制人流量,室内人员不得超过50%。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加强个人防护。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带头,非必要不离川。倡导2021年8月3日以来,自省外来(返)遂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返)遂人员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等良好习惯。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积极接种,尽快形成免疫屏障,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八、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未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